因受国家政府的教育熏陶,以往,我总认为中国是个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国家,因为共产党的宗旨是“为人民服务”,国家政府的纲领是“执政为民”,各个执法部门职责也都是为了“维护公民合法权益”而设立的,所以,我总感到自己能生活在这个和谐、安定的法制社会是个极大的福气。因此,当看到有人受冤受屈时,我总认为是他们不懂法律,不会拿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否则,在这个处处都讲法律的国家肯定不会受这些冤屈的。但当我亲身体尝了大红龙的残酷迫害后,我才体会到这个国家的黑暗与不可生存,认识到在共产党掌权的国家,老百姓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简直比登天还难!若不是全能神及时的拯救、拣选,我也许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把小命搭上了。我真感谢全能神的拯救与怜悯,将我从大红龙的谎言蒙蔽中彻底拯救出来活在了光明中,不再受大红龙的残害与蹂躏。
我和妻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,已近不惑之年,2011年的冬天,我们受到恶邻的恐吓、欺压,他家要非法占用我家门口的土地,想趁机把我们赶走,他们好建房,我不同意,因我认为邻居之间都有自己合法的土地,不能这样强行霸占。见我不答应,他家就找来地痞,还有派出所的共20多人对我和家人施以暴力,它们先是把我的老母亲打昏,又把我妻子打伤住进了医院。结果,医院诊断妻子被打得颅骨骨折和“蛛网膜”出血,护士长向我说明了“蛛网膜”出血的严重性,说若观察几天出血不吸收的话就要做开颅手术,当时派出所的警察也来医院作了笔录。医院催我交钱,可高额的医疗费让我吃不消,这时一位在医院工作的朋友提醒我,在受伤者住院期间应向行凶方追讨医疗费,如果对方不认的话,依伤者的伤情已经构成刑事犯罪,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执行。听了朋友的建议,我心里踏实了许多。万幸的是三天以后,我妻子脑部的出血已经吸收,这就预示着她可以免受一刀之苦了,我总算松了一口气。可当我想拿着病例让刑警队做出鉴定后处理此案时,接下来的变故却像一盆冷水将我浇了个透心凉。当我找到医生要求调取病例时,没想到先前的诊断结果“颅骨骨折”“蛛网膜出血”竟变成了一个单纯的“头皮血肿”!原来,行凶方为逃避法律制裁和经济赔偿早已买通了科室主任和主治医师。我找到它们要求给个解释,没想到他俩竟矢口否认了先前的诊断,并对我恶语相向,还唆使护士苦待我妻子,对她的病情不管不问。无奈,我只好托朋友在中间说合,拿出1000元钱送给了它俩。面对这些,我愤恨不止:这叫什么世道?这些所谓的“白衣天使”救死扶伤的道义何在?满口的仁义道德,医德何在?最起码的人性何在?它们洁白的大褂下笼罩着的分明就是恶狼的本性,是比杀人犯更狠、更残忍的刽子手!